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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介:从《摇滚成金》谈开了去—吉他大师的故事

2007-6-8 9:41:46 来源:http://news.guitarchina.com/ 作者:网络 次数:

 

《摇滚成金》,(美)里奇·科恩著,刘小玥译,中信出版社2007年1月版,30.00 元。

《美国黑人音乐史》,(美)艾琳·索森著,袁华清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年3月版,3.20元。

《蓝调百年之旅》(美)P.古拉尔尼克等编著,李佳纯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49.80 元。

  余生也晚,无缘见识《摇滚成金》一书描述的主要人物马迪。沃特斯的现场。但也许还有机会领教比马迪。沃特斯小一辈份的另一位布鲁斯巨人 B. B. Kin g ,十几年前他来过北京 Hardrock ,但地方太小连崔健都挤不进去。 B. B. Kin g 年过七十,演出商敬请赶紧。贝蒂。卡特和詹姆斯。布朗生前最后都来过上海,那是最后的美好记忆。

  克莱普顿究竟缺了点什么

  而在上海大舞台,我们已接连看过滚石、埃里克。克莱普顿、罗杰。沃特斯的盛会。罗杰。沃特斯小时候收集过和他同姓的布鲁斯教父的唱片,埃里克。克莱普顿说过他这辈子看过的最棒的演出仍然是马迪。沃特斯的,而米克。贾格尔当年曾邀老马迪在自己的29岁生日派对上献演。《摇滚成金》作者里奇。科恩透露,滚石鼓手查理。沃茨曾告诉:"你知道这简直不可思议啊,我们竟然获得了这么多赞誉。这40年中我们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模仿查克。贝里。"

  从罗伯特。约翰逊到马迪。沃特斯到查克。贝里,这是从布鲁斯到摇滚的基本轨迹。查理。沃茨患喉癌,据说已不会再随乐队出演,早已可以淡看功名而坦承自己的模仿,正如鲍勃。迪伦也在自传中承认偷师罗伯特。约翰逊,而滚石吉他手基斯。理查兹甚至说,他们当初组建乐队的目标就是想让人们喜欢马迪。沃特斯。在上海甚至可以听到埃里克。克莱普顿直接翻唱罗伯特。约翰逊——他死于30岁,是吉米。亨德里克斯、吉姆。莫里森等"青春死亡天使"的先驱。

  我是在涉遍摇滚史之后,才真正开始重听老布鲁斯,直到有一天看了一张约翰。李。胡克的现场DVD,才理解为什么德国小子文德斯(就是那个大导演,年轻时也写过乐评)跑到美国见到老胡克时会泪流满面。史书上喜欢讲披头士对美国的"大不列颠的入侵",却很少提"大不列颠的朝圣"——对美国黑人音乐的朝圣。《摇滚成金》提及1964年美国记者曾问保罗。麦卡特尼来美国最想见到什么,张口便答:"马迪。沃特斯。"记者问:"这人是干啥的?"保罗惊诧:"你们不会连自己国家的人都不知道吧?"如果是我,我会答:"是个卖汽水的".

  埃里克。克莱普顿上海音乐会一结束,我用手机短信回答一位记者:"今晚就像一个布鲁斯大师班课堂,克莱普顿不断在向罗伯特。约翰逊、马迪。沃特斯等巨人致敬,他似乎只是那几位巨人的高徒,一位优秀的匠人,但不是神人。不管他多么炉火纯青,始终还是缺了一点什么。"克莱普顿的吉他音色太漂亮了,他的两位吉他手弹得更漂亮。但究竟是缺了点什么以至于我们的魂一直没能被摄走呢?或许克莱普顿缺的就是那位绰号"泥水"(M uddy  Waters ) 的老兄那股不惜泥沙俱下不惜烂醉如泥的气势。

  越过埃里克。克莱普顿的梦幻大舞台,可以看到密西西比农场上的查理。帕顿、密西西比河边大坝上的罗伯特。约翰逊、芝加哥下等酒吧里的马迪。沃特斯……里奇。科恩在描述早期布鲁斯唱片时用了这样四个词:奇特,控诉,性感,还有肮脏。他指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区别:"查理。帕顿唱《审判日》时,他认为审判日就是下周的一天,你可以从他的声音里听到他的绝望,甚至听到真真切切的幽灵般的铃音。塔基。马哈(Ta jMahal ) 在40年后唱同一首歌时,从音响技术而言可以说是个更完美的版本,但是听起来似乎只把审判日看作一个文学故事,或者一种精神的象征,感觉并不真实。"查理。帕顿与塔基。马哈的区别,也就是罗伯特。约翰逊或马迪。沃特斯,与埃里克。克莱普顿的区别:那精致的翻唱少了一点本能的情绪和原始的质感。

  马迪。沃特斯17岁时用盒子和木棍做了自己的第一把吉他,几年后又卖了一头骡子换得2.5美元买了一把 Stella 牌吉他,而如今,"吉他之神"埃里克。克莱普顿烫金签名的特制吉他要卖好几千美元一把,崔健就买过一把。马迪。沃特斯没有活到琴行纷纷求他用烫金签名特制吉他去热卖的年代——马迪。沃特斯是文盲,惟一会写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如今在广州的淘街或岗顶仍不难淘到 Chess 出品的黑胶,或者后来从黑胶翻转的CD,这种早期的简陋录音似乎是对"发烧耳朵"的侮辱,但那奇特的音质、诡异的声场回声效果……其实反而是对千篇一律的"科技味"、"机器味"的另类反动。《摇滚成金》揭开了"独一无二的 Chess 之声"之谜,原来录音室刚好有一根长长的钢管,把麦克风放在钢管一端,把扬声器放在另一端,出来的声音就带上一点钢管的回音!这是不明真相的人花大价钱花高科技也无法模仿的。

  这个例子典型地定义了早期布鲁斯摇滚的草根性——它是胡天胡地长出来的,在一件新生事物获得广泛的命名和身份,获得金钱和权力之前,总是有如万斛源泉不择地而出,充满了偶然、巧合、随时随地的惊喜和传奇。

  其实说的是"布鲁斯成金"

  从黑人布鲁斯向白人摇滚的转化当然远不仅仅是一个音乐事件。

  里奇。科恩提及诺曼。梅勒60年代那本赫赫有名的《白皮肤黑人》(又译《白种黑人》),诺曼。梅勒号召白人像黑人那样生活,及时行乐。尽管这只是"对黑人生活的夸张描述",但梅勒稍嫌滥情的"从白变黑"之宣言颇能代表60年代感官、种族、道德和美学革命风潮,在白人中产阶级梦想家和革命家那儿,黑人从妖魔化一跃变成神话。

  然而没有比米克。贾格尔的话更能说明这种黑白之间、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分裂的了:"我们都想过"索尼男孩"威廉森或小沃尔特那种生活,这只是因为我们无法拥有这样的体验,所以我们为之痴狂。但是一旦我们知道他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生活贫困、没钱治病、拿不到酬金,最后英年早逝,那么所有美妙的想象都将不复存在。"

  这本书的中文译名恰恰也暴露了矛盾所在,《摇滚成金》这个名字无疑会倍增卖相,这显然是受了另一本布鲁斯名著《布鲁斯成金》的启发,但里奇。科恩这本《摇滚成金》其实仍然是《布鲁斯成金》的强化版,讲的仍然是布鲁斯而不是摇滚乐。

  当然,摇滚是布鲁斯生的,然而,后来却是马迪。沃特斯为米克。贾格尔,而不是米克。贾格尔为马迪。沃特斯祝寿。尖刻点说,老爸让儿子给灭了。

  后来布鲁斯还有一个活蹦乱跳的私生子,叫做"R&B"——节奏布鲁斯。布鲁斯老头苍老的身影同样被R&B的风头遮住,格莱美颁奖,媒体争相报道的总是R&B的获奖者,而不是传统布鲁斯获奖者。

  朋友翟炀曾经采访过八十年代斯诺克霸王戴维斯,老戴说他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从 e - Bay 上抢购布鲁斯唱片,"请记住,年轻人,我说的布鲁斯指的不是R&B,是你现在在电视上见不到的那种音乐。"

  布鲁斯版《光荣与梦想》

  假如你曾被威廉。曼彻斯特波澜壮阔的《光荣与梦想:1932——-1972年美国实录》所激动,那多半也会喜欢这部布鲁斯版的《光荣与梦想》。它描述的刚好也是大致这一历史时段,刚好也是整整四十年,从1928年伦纳德。切斯全家从东欧犹太村庄移民到芝加哥,到19 68年他死于车祸。这绝不仅仅是讲述一段布鲁斯音乐史或者一个音乐商人的发迹史,而是以布鲁斯唱出惊心动魄的美国往事。

  伦纳德。切斯的故事完全可以拍成一部好莱坞经典电影。全书惟一用黑体特别标示的是这样一段话:"任何人都会看到艺术家的存在,但是只有天才才能看到一个巨大的市场,尽管在普通人的眼里这只不过是乌合之众而已。"伦纳德。切斯没有活到朋克时代、电子时代、嘻哈时代……但在每一个音乐史革新的时刻,总不乏伦纳德。切斯式的商人应运而生挺身而出改变历史,伦纳斯。切斯堪称他们的先驱。

  开创音乐史的不仅仅是音乐天才,还有商业天才,如同文艺复兴离不开美第齐家族。而里奇。科恩绝不满足于写一本普通的人物传记或一本布鲁斯历史研究著作,对他来说,史料不过是他的布鲁斯长歌的采样素材——这些素材固然有些是他独家采访所获,但也有一些只是人尽皆知的引用,有些布鲁斯研究学者显然已经掌握更丰富的史料。

  里奇。科恩这本书之所以比其他布鲁斯著作迷人,是因为他把历史当作小说去写,当作电影去放,当作一曲布鲁斯挽歌去唱。

  他满怀"同情的理解",塑造了一个吸血鬼兼天才:"伦纳德就像是没有任何修饰的一辆老破车,尽管会发生逆火或者出现各种讨厌的毛病,但它却知道如何把你带到你梦想的地方。所以,有趣的是,就是这位波兰移民,这个直到上学才开始学英语的孩子,最终变成了贵族唱片公司的掌门人。不管怎样,这就是美国:没有过去的历史,没有血统的高贵与否,只有优秀的人才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一个典型的美国梦。并且袒露血肉相连的种族史:伦纳德。切斯是犹太人,作为移民,犹太人是唯一愿意和饱受歧视的黑人建立联系的美国人。正是犹太人和黑人的同病相怜惺惺相惜,联手制造了布鲁斯的爆发。那也是被压迫种族的自我认同、自我激励和自我抗争,这就是布鲁斯的血缘,而伦纳德。切斯只是遵循了犹太人利用新事物赚钱的古老传统,有人会骂他在贩卖黑人的血,但更应该赞美这位黑人布鲁斯伟大的接生婆。然而这位黑人种族文化的助产士恰恰是在黑人民权运动的高潮,在马丁。路德。金被暗杀之后遭到毁灭性打击,这个可怜的犹太人在群情激昂的黑人兄弟眼中最终还是沦为一个白人吸血鬼。这个精明一世的犹太商人最终愚蠢一时地贱卖了他的切斯公司,随后不久就如此宿命地死于不管对黑人民权运动还是对摇滚乐来说都是革命性一年的1968年。

  伦纳德。切斯如此戏剧性的一生正好浓缩了时代风云——除了种族文化,还有另一个于今并不过时的尖锐话题,那就是一种压抑的反文化如何经由商业之手逐渐转变为主流文化,同时又逐渐被主流文化磨去棱角、抹去肮脏却骄傲的血性。伦纳德。切斯是最早的独立唱片商人,他利用大公司的迂腐、麻木和保守杀出一片天地,但最终仍不免被大公司一口吞噬。相比之下,《摇滚成金》的作者显然更欣赏伦纳德。切斯赤裸裸的铜臭味,而不是大公司"杀人不见血"的狡诈,"……他们把每根骨头都剔得干干净净,却又不留一丝痕迹,一点证据,他们没有奇闻趣事,不留把柄也不惹人愤慨。他们有的只是一间空空的房子,在这儿你的歌或歌的剽窃版——例如披头士的《革命》用在耐克广告片上,而功劳却给了另外一位歌手。"

  无关风雅,但事关大地

  《摇滚成金》直面历史而激情暗涌,充满了美国式雄辩。之所以说"美国式",可能是因为那三部在中国1980年代极富启蒙意义的书留下的血红烙印,除了融宏大叙事与细节描写于一体的《光荣与梦想》,还有融个人见证和评论于一体的迪克斯坦的《伊甸园之门》和考利的《流放者归来》。作为一部写音乐的书,《摇滚成金》理所当然地充满了文体的自觉——布鲁斯爵士的节奏感,也不乏乐手即兴炫技的华彩,以及一锤定音的重拍:

  "直到今天,所有的摇滚歌手都秉承了罗伯特。约翰逊在岔路口的承诺(注:传说他在一个岔路口和魔鬼相遇获得吉他神技),就好像所有美国人都遵从1776年在费城签署的《独立宣言》一样。"

  "正如俄国文学据称是源自果戈理的外套一样,摇滚乐也可以说发起于罗伯特。约翰逊的汽水瓶口(注:他用汽水瓶口当"拨片"弹吉他)。"

  关于布鲁斯如何从密西西比河三角洲向芝加哥、从乡村向城市转变,里奇。科恩准确而又诗意的描述令人击节:

  "酒吧里的声音是发源于三角洲布鲁斯的声音,随着它一路向北的推进,混合着城市里挣扎的声音、街角和走廊里喋喋不休的声音、屠宰场的声音、码头上卸货的声音,还有集装箱装配线的噪声。马迪用可乐瓶的玻璃和一位朋友从工厂里偷出来的铁片做了交换-这也是他从种植园向大城市转变的完美象征……最后整个噪音变成了一个焦点,城市人群被工业社会引发的痛苦呐喊变成了音乐。"

  不仅仅是诗意,布鲁斯俨然已经上升为一种信仰,历史在这里被刻意蒙上一层巫魔合一的神秘主义色彩,并获得启示录的光辉。1903年黑人歌手汉迪在里奇。科恩的笔下俨然成了亚当,而密西西比河三角洲是一个麻烦不断的伊甸园。这个布鲁斯的狂热信徒不惜在历史苍白的纸页上凭想象信马由缰,关于马迪。沃特斯在音乐家联合大厅为萨姆。戈德堡弹奏的历史性时刻,里奇。科恩不愿引用很多传统描述,而宁愿把它想象成发生在褪色的玻璃里,记录在新泽西州远离帕利塞兹公园路的教堂墙上的一个宗教故事,而这无疑是本书最迷人的一段文字:

  "马迪在用借来的吉他,当音乐响起的时候,音乐家联合大厅里凹凸不平的墙壁像耶利哥城墙一样突然倒塌了,眼前展现出宗教画家格列柯笔下粗犷而神奇的天穹——所有的事物都在瞬间出现在同一个场景之下,天上有星星、月亮,还有巨大的蓝光熠熠的太阳拖着它可怜的尾巴悬挂在湖面上空,伴随着吉他发出的声音,你可以看到挥洒出的橘黄色的碎片——马迪的音乐是看得见的。同样令人感到神奇的是,在这个美国北方的城市里,你甚至能够听到远古的奴隶们反抗的回音,正如奴隶运动从未停止过一样,它的声音也久久回荡在空气中。"

  里奇。科恩的文笔有点让人想到斯坦贝克或福克纳那种熔岩般的文体。最能说明这种"以小说写历史"笔法的是书末,一句毫无修饰的风景描写,那是写到当伦纳德。切斯听说有人闯进他的公司时——-

  "伦纳德咆哮着穿过树林——秋天,北海滩上的一切都是金色的-来到南区,无数的贫民区和街道不断地朝着大草原的方向延伸。"

  一部像晕眩的大鸟一样飞高了的书,最终仍然落到大地上,一如布鲁斯,它无关风雅,但事关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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