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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用音乐改变时代的人

2006-5-10 15:42:36 来源:http://news.guitarchina.com/ 作者:网络 次数:

  摘自《音乐事情》,现代出版 2005年5月出版,定价:38.00元

  总有一些人的名字,和音乐紧紧联系在一起;而他们的音乐又和他们的时代紧紧联系在一起。也许,他们只是醉心于音乐之中,但这旋律的力量却不仅仅迷醉了他们自己,也切切实实地改变了他们的时代。

  鲍狄埃与全世界受罪的人

  列宁在1913年有一段名言:“一个有觉悟的工人,无论他来到哪里,不管命运把他抛到哪里,不管他自己感到自己是异邦人,言语不通,举目无亲,远离祖国———他都可以凭《国际歌》的熟悉曲调,找到自己的同志和朋友。”

  将近100年过去了,《国际歌》仍然具有巨大威力,这是一个值得当代人关注的问题。

  19世纪30年代,巴黎工人武装起义,推翻了复辟的波旁王朝。1848年,巴黎工人阶级再一次武装起义。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到1871年3月18日,巴黎工人掀起一次暴力行动,建立巴黎公社。巴黎公社实行一系列大胆的无产阶级民主试验。可是,到5月28日,公社终于抵御不住反动力量的进攻,归于覆灭。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中,涌现出无数革命斗士,其中,一位诗人欧仁·鲍狄埃特别值得一提。

  木工诗人和工人音乐家

  鲍狄埃是个木工,但爱好写诗。14岁他就发表了第一部诗集《年轻的女诗神》。他以工人身份,一边参加武装斗争,一边写诗。枪是他的武器,诗歌也是他的武器。巴黎公社失败后,作为公社领导人员,他被判处死刑,被迫出逃,先后在英美流亡近10年。1880年,大赦回国,年老的鲍狄埃多病,生活十分困难,但仍努力写作,1887去世时,终年71岁。

  列宁曾为鲍狄埃写过专文,特别提到他的死后哀荣:“鲍狄埃是在贫困中死去的,但他在自己的身后留下了一个非人工所能建造的真正的纪念碑。他是一位最伟大的用歌作为工具的宣传家。”这个纪念碑,就是鲍狄埃在1871年6月写下的《国际歌》。

  《国际歌》原名《国际工人联盟》,起初只印在鲍狄埃诗集中,流传不广。1888年,一位工人业余音乐爱好者狄盖特把这首诗谱成了歌。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后,苏维埃政府以《国际歌》作为国歌,直至1944年。1919年共产国际成立以后,也确定以这首歌为各国共产党的党歌。随着社会主义运动在全世界的发展,《国际歌》传遍了全球。就算极端反对共产主义的人,如纳粹的军乐队和柏林、丘吉尔主掌的英国政府,也都曾被迫演奏此曲。这是因为他们在接待苏联国宾时,按照外交礼节不得不演奏对方的国歌。

  《国际歌》在中国的故事

  《国际歌》在中国传唱多年。是谁最早把它译成中文的呢?

  1920年,瞿秋白旅俄途经哈尔滨,在参加苏联庆祝十月革命三周年的大会上,第一次听到此歌。1923年,他将这首歌译成中文。当时,他一边弹奏风琴,一边反复吟唱译词,不断斟酌修改,直到顺口为止。1923年6月,《新青年》第一期上发表了译后的《国际歌》和简谱。1935年初,中央苏区陷落前夕,瞿秋白等突围时被捕。蒋介石劝降不成,下令处死。临刑前,瞿秋白神色自若,走到一处草坪上坐下,说了一句:“此地就很好。”同时还唱起了自己翻译的《国际歌》,坦荡面对死神。

  而毛泽东也早就指出:“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国际歌》在中国产生的影响是无可置疑的。多少中共领袖,在青年时代都曾高唱过这首革命歌曲呢。

  黎锦辉与《何日君再来》

  黎锦辉出生于19世纪末的湖南,一个富裕的望族。他兄弟八人,日后都是知名人物。特别是大哥吴锦熙,是著名的语言学家。

  黎锦辉的“中华歌舞专修学校”

  1916年到1926年,黎锦辉在北京。他参与了中国现代第一批白话文国语教科书的编辑和出版;参与了中国最早也最长寿的儿童刊物《小朋友》的编辑与出版;他写了中国第一出儿童歌舞剧;还打破了清末民初女性不得登台表演的禁忌,让他的女儿黎明晖成为那个时代第一位登台表演的女性。

  1927年到1936年,黎锦辉开设了“中华歌舞专修学校”。他参考日本宝冢歌舞团,把“标准人体之美从封建教条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但黎锦辉被戴上“黄色音乐”的帽子,也由此开始。

  黎锦辉的舞校培养出来的音乐、电影人才在当时都红极一时。他还拔擢了两个人:一个原名周小红,后来经他改名为周璇;另一个是聂守信,后来以聂耳为名,为电影《风云儿女》写了插曲《义勇军进行曲》,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1929年,北伐军开进上海,黎锦辉遭到租界和北伐军双方的政治挤压,被迫率领舞校到东南亚各国巡回演出。这趟巡回演出造成空前成功和轰动,但结果黎锦辉却因为学员纷纷被当地挖角而困守新加坡。他为了赚取回国路费,于短期内一口气写了100首“家庭爱情歌曲”,接洽给上海各书局出版,结果不但有钱回国,还展开了事业的新局面。他这一出手,使他站上了中国流行歌曲界无以伦比的一个高度,各大唱片公司无不以邀约黎锦辉作曲的音乐为最高目标。他因此而录制了数百张唱片。1932年,《大晚报》举办的上海首届三大播音歌星评选活动的100多首参赛歌曲中,有90%的歌是黎锦辉所写。

  开创“时代曲”

  黎锦辉的流行音乐,在中国音乐的历史上完全是全新的走向。他在创作时困守新加坡,手边没有任何资料,所以不论古今中外各家诗词、西洋诗歌、民间小调、土风舞曲,全都拿来为我所用。于是,他就开创了中国前所未有的流行时代,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时代曲。”他的创作与别人的跟进,形成一股巨流,和歌星、电台、电影、歌厅、杂志、八卦等形成一个共生体、互生体,成为整个三四十年代海派文化的代表。《何日君再来》虽然不是黎锦辉本人的作品,却正是那个时代流行音乐的最佳缩影。

  很多人是因为邓丽君才知道《何日君再来》。其实,这首歌已经有70年历史了。这首歌原来是1938年电影《三星伴月》的插曲,由周璇主唱。这部电影不怎么样,但这首歌却惊动万教,成为中国近代流行音乐史,甚至近代史上意义深远的一首歌。这首“时代曲”的代表作,曾经被称为“靡靡之音”,各方力量都欲除之而后快。但这首歌,却展现了难以言述的生命力。

  一百年的歌声

  黎锦辉个人在上海的时代,大致结束于1936年。他坚持的理想主义不适合于经营一个商业上成功而能累积的娱乐事业,加上政治与军警势力的压迫、文化界的攻击、黑道的胁迫与掠夺,更为了不为日军所用,在日军占领上海前夕,他下定决心,离开上海,告别他创造的音乐世界。但他培养的人才,继续主导了整个四五十年代的上海音乐与电影界。

  2004年春节,中央电视台播出纪录片《一百年的歌声》,开篇就响起了黎锦辉的《毛毛雨》的旋律。这首歌已被音乐界公认为中国第一首流行歌曲。

  披头士与1964年2月7日

  “弹弹吉他是没有关系的,但是你没有办法靠它养活你自己啊,约翰……”1956年在英国,所有的家长都差不多,没有人会认为弹吉他、唱歌会有什么出息;而任何十五六岁的青少年也都一样,把老爸老妈的话当成耳旁风,阳奉阴违。于是呢,约翰·列侬依旧做着成名赚大钱的春秋大梦:连货车司机也可以成为百万巨星,这有啥难的?

  摇滚真空期

  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弹吉他、唱歌却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积累了半个世纪的文化。到了50年代中,累积、吸收了半个多世纪蓝调、灵歌、爵士的养分以后,摇滚乐逐渐萌芽;摇滚乐已经树立起典范,奠定了基石,摇滚明星们成了大西洋对岸英国的千万个青少年努力模仿的对象。在利物浦,就有4个这样的年轻人,这几个各怀梦想、各具特质的穷小子,在利物浦大大小小、肮脏恶臭的俱乐部和酒吧当中奋斗着,甚至远涉重洋,来到德国汉堡发展,寻找成名的机会。

  50年代末,摇滚乐成了大西洋两岸最受欢迎的娱乐。也许是太受青少年欢迎的缘故,“猫王”收到了“征召令”,到陆军报到去了;恰克·贝瑞载了个女孩子越过了边境,于是就被安上了一个罪名;小理察则成了上帝的使徒,散播福音去了……这些摇滚之星,一个个被民风保守的社会打得难以翻身,一夕之间,销声匿迹。

  热到不行的披头士

  英国的这几个小伙子:保罗·麦卡尼、乔治·哈里森、约翰·列侬,此时已逐渐练就自己的表演特色与舞台魅力。1961年11月,他们遇上了伯乐——布莱恩·艾普斯坦,他看上了几个小伙子的迷人特质,将他们重新打造,积极推销。或许因为是劳工出身,与乐迷有着相近的身份背景,他们在英国南征北讨,从利物浦扩展到全英国,逐渐建立起名气,积累了大群死忠乐迷。最后,鼓手林哥·史达加入,一个完整组合终于形成。这个组合,在短短几年内,迅速积累起声势,在全英国刮起“披头士”热。他们影响的范围绝不仅仅在音乐上,更拓展到了语言、服饰、青少年文化等多个方面。

  占领美利坚

  披头士的第一次美国之行,开启了著名的“英伦入侵”。在1964年2月7日这一天,美国的歌迷们早已在机场守候着他们的来临。中午一点多,一架泛美航空飞机终于落在机场。披头士步出机舱向歌迷们招手。歌迷呐喊着他们的名字,有的甚至泪流满面。一时间哭声和尖叫震撼了整个机场。当晚,美国各电视台把他们抵达的全过程转播了出来。隔天一早,数以百计的歌迷聚集在4人入住的饭店外狂呼:“WewanttheBeatles!”

  这次的行程,批头士只有几场演出,却把美国也卷入了“披头士”热。延伸到美国的“披头士”热,是摇滚乐成为势不可当的流行趋势,所有美国各地的摇滚迷都冒了出来。披头士是英国乐队第一次成功外销的个案。

  永远的这一天

  1964年2月7日,披头士的“英伦入侵”所激荡出的火花,从英美烧遍了全世界。从这一天开始,摇滚乐成为可以被认真经营的事业,摇滚歌手可以成为百万富翁。是摇滚乐那种崇尚自由的精神,使它渗透了世界、改变了世界,使其精神无处不在。

  麦当娜:浪女与母者的合体

  1977年,纽约的大雪无声地保卫了布鲁克林区的摄影棚。已经两天没有吃饭的麦当娜,用单薄的毛毯裹住自己微微打颤的身躯。摄影师要她褪去身上的衣服,因为多露一寸肌肤,就有多几块钱的薪水。四下皆静。麦当娜看着窗外纷纷的雪,心里忽然哼起一首歌。音符电流般窜入她的四肢。她突然感到一阵暖意。是啊,当初放弃密西根大学的学业,来到纽约就是为了追求音乐的梦想啊。她解开上衣钮扣,眼光锐利起来。摄影师开始猎抓她的神态。她的喉间爆满了音符……1984年,这首歌成为麦当娜的第一首冠军单曲,也启动了她至今不歇、影响了全世界的音乐版图。

  永远的潮流创造者

  从1983年的第一张专辑开始,麦当娜就以舞曲为出发,以“Holi-day”一曲在各大舞场成为DJ争相播放的歌曲。随后,《宛如处女》与《物质女孩》成功登上冠军宝座。她一路从80年代初期的迪斯科曲风到21世纪的欧洲电子音乐舞曲,几乎每一首舞曲都成为夜总会自喜爱的曲目。而麦当娜深知舞曲市场求新求变的需求,总是推出前卫曲风,例如《风尚》带起的手势舞风,十多年后聆听仍然毫不退流行;《光芒万丈》的迷幻电子则是在一片嘻哈、节奏蓝调的市场当中,杀出一张电子幻音,让舞客必须找出新的舞姿来赶上她的新潮流。

  麦当娜出道时,MTV文化开始蓬勃之时。歌星们不仅要唱好歌,更要在音乐录影棚摆姿势对嘴唱歌。每个人想到麦当娜,跑进脑海的影响一定包括《宛如处女》录影带里,她在威尼斯的凤尾船上搔首弄姿的画面,还有《音乐》里一身金光闪闪的女牛仔形象。查看她每首歌的录影带导演名单,会看到卢·贝松和大卫·芬奇等赫赫有名的导演。她在录影带里的新造型,会成为乐迷模仿的对象;秀出新的舞步,也是乐迷不断演习的范本。

  挑战道德标准的话题女王

  挑战禁忌,是麦当娜每盘录影带的话题起源。她的录影带常常因为过分色情或者暴力而被禁播。她在录影带里形象鲜明,不同的角色都可归结成“我是女王”的霸气。

  而麦当娜的女王霸气,在演唱会上最能完美体现。她娇小的身躯在舞台上简直叱咤全场:穿着新娘礼服唱《宛如处女》、或者大踢舞步演唱经典舞曲,几万人洪流齐唱的画面,只能以宗教崇拜来比拟。她在演唱会上创造的内衣外穿风潮,影响了全世界的时尚。

  2004年,她展开“重新发明”巡回演唱,在巴黎开场时,几乎所有跟着她音乐长大的女性都以她的经典造型到场,像一个快乐的大游行,也像是对流行音乐女王致敬的音乐盛会。当时的麦当娜,已经生了两个小孩,嫁给了英国导演,写童书,她不再暴露自己的身体,一副母者的模样。但演唱会一开始,乐迷马上发现,麦当娜反骨依旧。虽然衣着少了暴露,但仍然高呼“音乐万岁”,用音乐改变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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